根据《248cc永利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2〕31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248cc永利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组织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学院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团委书记、研究生辅导员及研究生代表任委员。
二、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我校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2.因参加六个月及以上国际交流项目延期毕业未超过一年,且交流期间未参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科学精神;
(4)学习成绩优异,入学以来的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并应取得以下成果之一:
①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公开发表的调查报告或案例报告;不含论文集及增刊);
②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教材);
③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④获得国家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⑤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科技竞赛获得一等及以上奖励;
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级及以上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奖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研究项目。
2.否决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不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各类处分;
(2)在学术研究中,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3)未按学校规定注册,且无正当理由;
(4)有必修课程首修不及格的情况;
(5)参评学生在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
(6)一学期无故不参加全院性学术活动(主要包括学术沙龙和学术报告)达3次以上者。
3.关于申报材料需要说明的情况
(1)科研成果须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申报人为第一作者或视同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申报人为第二作者)。自然科学类重要期刊认定依据《248cc永利集团自然科学高水平期刊目录》(校科发字﹝2022﹞1号)及《248cc永利集团自然科学高水平期刊目录(增补)》(校科发字﹝2024﹞8号)相关规定执行,人文社科类重要期刊认定依据《248cc永利集团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期刊目录》(校社科字﹝2022﹞2号)相关规定执行,出版社认定依据我校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的认定标准。超出上述范围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标注为多人同等贡献的第一作者或视同第一作者的科研成果只能由其中一人申报一次。
(2)学术创新及学科竞赛获奖项目以研究生为主(研究生为主要完成人并排名前三),且我校为参赛单位。
(3)申报材料应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截止时间为规定提交材料之日。曾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此次申报材料应为上次获评国家奖学金之后取得。
(4)凡申报材料造假的,取消本次及下一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
三、评选计分办法
申请者按以下计分办法填写相关表格并计算分数。
总得分(S)由课程成绩(S1)、科学研究(S2)和社会实践(S3)等组成,计算方法为(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S=S1×30%+S2×60%+S3×10%。
(一)课程成绩(S1)
课程成绩含研究生入学以来至评奖时的所有科目的成绩。计算方式为各门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公式:
S1=
,其中,
为第i门课程成绩,
为第i门课程学分。
例,某生各门课程成绩分别为80,85,86,79,90;各门课程对应的学分分别为3,2,2,2,2;则其加权平均分为:
,即S1=83.64。
(二)科学研究(S2)
1.论文计分
分值 |
依据 |
说明 |
20 |
248cc永利集团一类期刊目录 |
1.论文计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须标明),且第一署名单位为248cc永利集团。 2.内刊、增刊、用稿通知和校对稿均不计分。 3.转载论文按学校相关文件确认等级,同一篇论文被多处转载的,以最高级别期刊计分(原刊与转载刊不重复计算,取最高分计入)。 4.论文字数必须在3000字以上;报纸理论版字数必须在2000字以上。 5.论文在线发表且有正式卷期号、页码的,可视同公开发表。 6.被SSCI、A&HCI收录的文章,必须提供收录检索证明,且证明中必须提供当年具体JCR分区信息。 7.论文须为专业学术论文,以评审委员会认定为准。 |
15 |
248cc永利集团二类期刊目录 |
10 |
CSSCI来源期刊 |
3 |
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
1 |
一般期刊 |
2.著作计分
分值 |
依据 |
说明 |
20 |
独著 |
1.字数不低于10万字;必须是有正规书号(ISBN)的出版物,且必须出示原件。 2.在248cc永利集团指定的八大家出版社出版,相应增加2分。 3.学术著作以评审委员会认定为准。 4.主编、参编取最高值,不重复计分。 5.多人合作按署名顺序依次递减计分,不超过该项总分值。 |
5 |
合著 |
3 |
主编 |
2 |
副主编 |
1 |
参著、参编 |
(三)社会实践(S3)
1.学生工作
(1)担任248cc永利集团学生干部计0.5分,担任248cc永利集团学生干部计1分。学生干部指:校、院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班长(含专业班长)、团支部书记、班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身兼数职的不累计,取最高项计分。
(2)获校级优秀荣誉称号计1分/次,获省级优秀荣誉称号计2分/次,获国家级优秀荣誉称号计3分/次。
2.各项活动
(1)参加各类学术、文体活动获奖的,国际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省(部)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校级(含厅局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奖项等级以评审委员会认定为准,同类取最高分值,不重复计算。
(2)参与导师主持的课题研究,每参与一项计0.5分(须提交导师书面证明及参与课题证明材料,如课题申报书中的成员名单或相关成果中注明课题名称等,累计不超过3项)。
(3)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且在会议上作报告计5分,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且在会议上作报告计3分,参加全省性学术会议且在会议上作报告计2分(须提交导师书面证明及报告证明材料,如会议议程或报告证书等)。
(4)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全国专业技能大赛(全国专业学位教指委或政府部门举办)中获得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5分;在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8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在校级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得特等奖5分,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5)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计5分,厅局级课题计3分,校级课题计1分。
3.有本办法没有明确的情况,以评审委员会认定为准。
四、评选名额
全院共有3个国家奖学金名额。经研究决定,按学科大类分配,其中教育学类(含教育学、教育管理)1人、心理学类(含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1人、教育技术学类(含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1人。
五、评选程序及工作安排
1.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2:00,逾期不再接受申请。由各班班长组织初审个人材料,汇总后上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秘书和研究生辅导员对个人材料进行复审,然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审定。
2.所有成果须经过导师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签字认可,方可提交评奖,否则不予提交评审委员会评选。
3.11月6日下午,由248cc永利集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评委如有涉及到自己指导的研究生参评时,则不参与表决。
4.11月6日下午,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5.其他未尽事宜以248cc永利集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议定为准。
6.本评选办法由248cc永利集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248cc永利集团248cc永利集团
2024年11月4日
248cc永利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doc